各有关单位:
为规范广告主行业评价标准,促进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,经中国广告主协会批准立项,《A级广告主评价体系》团体标准现由广告主研究院、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牵头组织起草工作。为确保该标准的先进性、科学性和适用性,同时为更多企业提供参与标准制定的机会,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《A级广告主评价体系》团体标准的制定旨在构建科学、系统的行业评价框架,通过整合广告投放规模、合规经营、创新能力等多维度指标,为行业提供统一规范的评估标准。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:
(一)引导广告主规范经营行为,避免不良竞争;
(二)推动行业专业化、规范化发展;
(三)优化产业链资源配置;
(四)提升广告主市场竞争力;
(五)促进产业生态良性发展;
(六)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;
(七)增强我国广告行业国际话语权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广告主单位,包括但不限于:
(一)生产型企业
(二)贸易型企业
(三)服务型企业
(四)大型企业集团
(五)中小企业
(六)互联网科技公司
(七)传统制造业企业等
三、起草单位条件
申请作为起草单位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,企业规模和综合实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;
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;
(三)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,愿意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;
(四)能够为标准制定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。
四、起草单位权益
参与标准制定的单位将享有以下权益:
(一)单位名称列入标准文本"起草单位"名单;
(二)可委派一名代表列入标准文本"主要起草人"名单;
(三)在标准宣贯推广中获得优先宣传机会;
(四)享有标准制修订的建议权和优先参与权。
五、起草单位义务
参与单位需履行以下义务:
(一)提供必要的标准研发经费支持;
(二)配合提供相关调研数据和发展报告;
(三)积极参与标准文本的讨论和修订工作。
六、起草人资格要求
申请作为起草人的个人应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本科及以上学历(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);
(二)担任企业中高层管理职务或技术骨干;
(三)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;
(四)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;
(五)经所在单位正式推荐。
七、申报程序
有意参与的单位和个人请填写《起草人登记表》(见附件),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中国广告主协会。
联系人:吴女士
联系电话:18511217805
电子邮箱:934427797@qq.com
联系人:于女士
联系电话:18523882727
电子邮箱:498075528@qq.com
联系人:范先生
联系电话:13564521734
电子邮箱:5507887@qq.com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望海楼C座二层
邮编:100142
二○二五年七月十五日
中国广告主协会是经国务院批准、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一级协会,是以品牌建设和创新营销为职能定位的行业代表组织,是中国优秀品牌企业的集群,是中国品牌营销传播的引领者,也是中国主流媒体、广告代理、研究机构的真诚合作者。
协会是唯一代表中国的世界广告主联合会国家级理事和执委,全球最重要的五大国家广告主协会之一,助力中国品牌世界共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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